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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层单位专项资金专项核算应予以重视
时间:2008-5-22 8:31:32 作者:xxj 点击: 评论
    专项资金是指由财政机关、上级单位拨入的具有指定用途、专款专用、单独核算的资金。最近,在对一些单位审计中,发现专项资金核算不规范,没有单独核算专项资金,被审计单位的专项资金核算看不出“专项”,与单位经费混合核算,经费、专项资金没有分户管理,结转下年没有分清专项资金结余和经费结余,致使下年度看不出上年度的专项资金。如某单位近年来管理使用专项资金的项目大大小小10多个,单位年底账务结转一直和经费一起核算,结余记在了单位的经常性结余科目,审计时,花费了大量时间对其各项资金的具体管理使用分“项”,影响了审计效率。专项资金不专项核算,容易造成专项资金被挤占、挪用问题。当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财务规则、准则规定,专项资金收支应明细核算,并需要单独报帐结算,即应当与正常的拨款区分开来,分别核算。
    为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核算,防止专项资金被挤占、挪用,为此我们建议:基层会计核算中心,对记账单位拨入的专项资金,应根据专项资金的性质设置独立帐套,对专项资金进行会计核算,单独反映专项资金的财务成果。设置使用“拨入专款”、 “拨出专款”、“专款支出”、“银行存款”(专项资金存款)和“专项资金结余”等会计科目进行核算专款,专款支出科目下按上级部门和单位的要求设置明细科目,进行明细核算,以反映专项资金支拨结余情况。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经责局供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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