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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,我们在对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,一些本应实行经费报帐制的基层站所、工作片、社区和行政村,在实际操作中却采用“以领代报、以拨作支”的形式。根据情况我们抽查了部分工作片、社区和行政村,发现普遍存在资金使用管理失控的问题。如某工作片领取的办公费、计生活动经费2.1万元,未记帐,且只有部分支出原始凭证;某社区领取的文明创建经费、单位目标考核奖金和计生活动经费2.1万元,未在会计帐面反映,只有部分支出原始凭证;某村领取的文明创建经费、单位目标考核奖金等1.1万元未入村帐,无支出原始凭证,只凭经手人员解释。 “以领代报、以拨作支”的形式,不仅违反了财经纪律,同时导致会计核算不完整,支出随意性增大,也给经济违法犯罪的滋生提供了条件,应予以纠正。
为此我们建议:一、要认真加强对基层站所、乡村干部及财会人员财经法规的学习,结合实际采取集中讲授的方式组织培训,增强法律意识和守法能力;二、要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,加强对村级帐务的监管,严格执行《会计法》,规范村级财务收支行为。三、要严格按照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财务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》规定,加强支出管理,各项支出应做到有合法的原始凭证,有合法的支出用途,有规范的会计记录。
(经责局供稿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