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廉租房补贴资金惠及对象的认定方法有待于完善
时间:2009-6-30 8:27:34 作者:xxj 点击: 评论
      最近,我们在对廉租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时发现,廉租房补贴资金发放对象中有不少年纪较大者。经调查了解,这部分人目前大多数和子女住在一起,由于子女结婚,原属于老人的房产,现已转为子女居住,而作为正在发展中的县城,对房产证管理不严格,不少居民住房没有房产证,给房产归属的甄别带来了困难。审计调查发现,大多数老人都是因为年龄大才成为低收入人群,和子女一起的住房面积还是比较宽敞的,有的住在子女家。老有所养,却领廉租方补贴,明显违背了廉租房补贴资金发放精神。
为此,建议相关部门在核实发放廉租房补贴资金时,应严格按照政策文件规定执行,加大调查核实力度,多方面进行考虑,不应简单地倾斜年老者,要把有限的资金补助给那些真正需要的住房困难人群,使城镇低收入家庭实现“居者有其屋”的目标,体现党的政策的温暖。 (陈玲供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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